為充分提升董監事履職效能,賦能高質量發展,自2021年董監事會換屆以來,溧水農商銀行通過優化人員結構、規范履職行為、記錄履職情況和做好履職總結等工作,推進董監事履職能力不斷提升。
優化人員結構,強化隊伍建設。根據《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》《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》等監管規定,該行在提名第四屆董監事會候選人前,充分結合第三屆董監事履職情況,對長期不能親自參會、履職時間不符合監管要求的2名董監事不再提名。結合換屆契機,調整董監事人員結構,將熟悉經濟形勢、了解農村金融的專家學者補充到董監事隊伍中來,提升獨立董事、外部監事人員占比,強化董監事隊伍建設。
組織業務培訓,夯實履職基礎。該行嚴格落實最新監管規定,定期開展“管理制度回頭看”,及時對董事、監事履職評價辦法等相關制度進行完善,確保各項制度符合監管要求。定期開展董監事培訓,通過線上培訓與線下教學相結合的方式,向全體董監事傳達監管動態、省聯社指示精神,以“培訓賦能”的方式,提升董監事履職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基本素質。
實施流程管控,做好意見反饋。2021年該行結合董監事考核辦法,對董事、監事日常履職進行流程管控。該行通過準確記錄董監事各項會議參會情況、調研參與情況、業務培訓參與情況以及發表建議或意見情況,真實準確記錄董事履職信息。在董監事會議休會期間,做好董監事溝通,了解董監事對履職工作中的建議,不斷優化董事履職考評流程。2021年全體董監事積極參與全行各項重點工作的決策監督,共發出各項意見書30余份,涉及業務發展、風險防控等方面,相關建議在20個工作日內已達到有效反饋。
注重結果分析,做好總結提升。2021年末,溧水農商銀行通過董監事自評、互評、董監事會評價相結合,結合董監事履職檔案,從履行忠實義務、履行勤勉義務、履職專業性、履職獨立性與道德水準、履職合規性五個維度出發,形成2021年度董監事履職專項評估報告,并及時向董監事做好結果反饋。對于評價結果,做好總結分析,完善履職評價辦法,促進2022年董監事履職工作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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