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東海農商銀行明確審計工作流程,固化規定動作,切實做好立項、審前分析、實施、報告、整改五個步驟,確保審計工作上臺階、有實效,保障全行業務穩健發展。
審計立項是“指南針”。立項是審計工作的指南針,決定了審計的方向和目標。今年初,該行立足監管部門要求和自身業務實際,以風險為導向,科學合理開展審計立項,將14個項目列入立項計劃表,包括2個全面審計、10個專項審計和2個效能審計,確保立項項目覆蓋重點機構、重點領域和新業務領域,通過審計揭示風險隱患,提高風險防控能力,為全行決策提供依據。
審前分析是“偵察兵”。在開展項目時,加強審前分析,收集各項檢查中存在問題,找出被審計單位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,積極運用審計系統進行數據篩選,找準審計重點,從而有效提高審計效率和精準性。一季度,該行收集資料做好審前分析工作,開展3個專項審計項目,通過審計系統自建審計模型4個,抓取疑點數據89條,實現從大海撈針向精準撒網轉變。
審計實施是“突破戰”。把審計實施作為審計項目的落地環節,按照審計方案分工內容逐項開展審計工作,做好取證單和底稿的編制,對存在的問題查實查清查透,留存充分的審計證據。同時,提高審計系統現場模塊使用頻率,加強非現場審計力度,在2020全年審計中,使用審計模型超過200個,常用審計模型40個,全年在系統中跑批數據3萬多條,發現問題線索135條,核查存在問題21條。
審計報告是“診斷書”。以客觀公正為原則,如實出具報告,確保審計評價客觀公正、問題定性準確、審計依據充分、審計建議實操性強,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問題原因進行剖析,從源頭上杜絕問題的再次發生,要求條線管理部門加強管理,細化制度流程,固化規定動作,不留風險隱患。一季度,出具3份審計報告,對業務經營給予客觀公正評價,同時提出審計建議12條,發出審計建議書6份。
審計整改是“手術刀”。審計整改落實工作是審計工作的最后一步,是確保審計成效落地的最后環節。東海農商銀行以合規經營為目標,構建管理層督導、審計部督辦、業務部門承辦、被審計單位具體整改的聯動整改機制,形成整改工作閉環。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形成問題清單,發送至被審計單位和條線管理部門,重要問題形成行務會督辦事項,要求條線管理部門拿出整改方案,限期辦結。一季度,發出整改通知書15份,協助整改通知書2份,要求條線管理部門對3個制度流程進行梳理修訂,同時建立審計問題整改臺賬,要求被審計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,審計部跟蹤整改情況,對照臺賬銷號整改,確保整改到位,切實提高合規經營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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